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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关于督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习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9
 

关于督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习情况的通知

各校外教学点:

为进一步提升武汉轻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质量,确保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学业进度,根据《武汉轻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及各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各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习情况的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目的

掌握学情: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上课情况、作业完成情况及考试参加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学习进度中存在的问题。

2.提升质量:通过督查,促进教学质量与教学管理的持续改进,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满意度。规范管理: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学活动有序进行。一、督查内容

学习进度跟踪:检查学生课程学习进度,包括在线学习平台的使用情况、作业提交情况、考试参加情况等。

教学质量反馈:收集学生对课程内容、教学效果及学习2平台的反馈意见。

三、督查方式在督查期内,采取教学点层面和学校层面“二级联查”方式,以教学点自查为主,学校对教学点的工作进行集中督查。

1.教学点自查:利用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平台等信息技术手段,各教学点定期对学生的学习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并按要求完善线下课记录本。2.学校督查:学校组织教学管理人员采取深入教学点调阅线下课记录本等相关材料、开展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校级层面集中督查工作。

四、时间安排

教学点自查阶段:即日起至12月31日。1.2.学校督查阶段: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7日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各校外教学点要充分认识此次督查工作的重要性,确保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2. 密切配合:各校外教学点要加强与学校以及学习平台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质量的提升。

3. 严肃纪律:对于督查中发现的学习进度问题,要严肃对待,及时提醒学生完成学习任务,确保督查工作的实效性。请各校外教学点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对2023级和 2024 级学生的学习情况开展督查工作,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共同推动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驱业的健康发展。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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